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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评价原则


 

一、信用评价定义
   信用评价是会员在台州商务网交易成功后,在评价有效期内(成交后3-45天),就该笔交易互相做评价的一种行为。信用评价不可修改。只有使用支付宝并且交易成功的交易评价才能计分,非支付宝的交易不能评价。

二、信用评价基本原则
   台州商务网会员在台州商务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,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。评价分为“好评”、“中评”、“差评”三类,每种评价对应一个信用积分,具体为:“好评”加一分,“中评”不加分,“差评”扣一分。每个自然月中,相同买家和卖家之间的评价计分不超过6分(以支付宝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)。超出计分规则范围的评价将不计分。
   若14天内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商品,有多笔支付宝交易,则多个好评只计1分,多个差评只记-1分。评价是否计分一般不会在评价内容后注明,只有在未通过支付宝付款情况下,会注明评价不计分。但不计分的评价照常显示,仅不计入淘友的信用指数;如一方评价另一方未评,使用支付宝交易且交易成功的,在单方评价的45天后则系统会自动默认给予评价方好评。

三、评价有效期
   一笔网上交易于交易生成时间起的3-45天内为评价有效期。有效期过后不能评价。您可以在“我的淘宝-已买到的宝贝/已卖出的宝贝—评价”中来完成评价。支付宝交易成功可以立即进行评价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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